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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9章叛徒(第1/2页)
拉斯维加斯,美高梅大酒店。
一间豪华的总统套房里,林浩然坐在书房中,看着手中这份美高梅影业那边刚刚传真过来的资料。
他之所以一直没有去好莱坞,原因很简单,经过众多鱿鱼派系媒体的舆论操控,如今他就如同一个“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打。
如果他这时候出现在好莱坞,出现在美高梅影业的总部,那些媒体一定会蜂拥而至,把他围得水泄不通。
记者们肯定会举着长枪短炮,把麦克风怼到他脸上,问那些他已经听过一万遍的问题:
“林先生,您怎么回应那些说您不懂电影的评论?”
“林先生,您真的打算把美高梅的经典IP翻拍成商业片吗?”
“林先生,您觉得自己能复兴美高梅吗?”
“林先生,能谈谈您的发家史吗?是否有什么黑幕?”
这些问题,他一个都不想回答。
因为回答了也没用。
那些记者不是来听他说什么的,他们是来找新闻的。
不管他回答什么,他们都能找到角度曲解、断章取义、继续抹黑。
与其给他们递刀子,不如什么都不说。
沉默是他最好的盾牌,也是他最锋利的武器。
这半个月的沉默已经证明,他不说话,那些媒体就会慢慢失去兴趣;
他不回应,那些谣言就会慢慢失去市场。
舆论是一团火,只要不添柴,它自己就会熄灭。
虽然暂时确实影响到美高梅影业,但未来只要他把美高梅经营好,这点舆论影响自然不算什么。
好莱坞是一个是非之地,所以他选择暂时不去。
等私有化完成,等一切尘埃落定,等克利福德·珀尔曼正式上任,等找到合适的美高梅影业新CEO,他再去。
到那时候,私有化已经完成,美高梅是他的私人公司,谁说什么都没用。
那些媒体爱怎么写怎么写,爱怎么骂怎么骂,都影响不了他。
他的公司,他说了算。
不需要向股东汇报,不需要向市场解释,不需要向媒体交待。
这就是私有化的最大好处——自由。
他可以关起门来安安静静地整顿公司,等到整顿完了,再重新出现在公众面前。
到那时候,那些质疑和骂声,早已被时间和事实冲刷干净。
这半个月里,林浩然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美高梅两家公司的私有化上。
中途,NBA联盟总裁奥布莱恩还亲自来拉斯维加斯找了他两次。
对于林浩然之前提出的条件,比如获取NBA全球商业权40年及优先续约权等,NBA联盟的23支球队老板在这段时间进行了两轮洽商,暂时未得到统一的意见,有反对,有支持。
反对的球队,主要还是头部那几支球队,比如洛杉矶湖人、纽约尼克斯、费城76人、波士顿凯尔特人等,这些球队背靠大市场,即便在NBA市场最恶劣的情况下,依然保持盈利。
因此,他们不甘心将NBA全球商业权拱手让人,而且一让就是40年。
虽然林浩然愿意贷款5亿美元确实让他们很心动,可这也暂时没能让他们答应下来。
倒是那些濒临破产或者处于负债的球队老板,非常赞成引入林浩然这个大资本。
反正如今NBA联盟内部是处于意见不统一的阶段,短时间内很难确定下来。
对此,林浩然倒是无所谓,说实话,NBA的未来确实赚钱,可时间线太长了,长到他想要得到回报可能需要八年十年。
他想掌控NBA的目的,主要还是NBA能给他带来的影响力和全球知名度。
可如果那帮人不愿妥协,林浩然也不会求着要进场。
而NBA联盟总裁奥布莱恩来找林浩然的目的,便是希望林浩然能够降低要求,比如NBA全球商业权由40年降至10年或15年。
然而,林浩然直接婉拒了对方的来意。
想要让他降低要求?
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十年或十五年?
相当于我把NBA好不容易经营好了,他们就把我踢开,自己坐享其成?
这种赔本买卖,他林浩然不会做。
40年的商业权,意味着他有足够的时间把NBA的海外市场做大做强,把品牌价值推向全球,然后再从中获取丰厚的回报。
如果只给10年或15年,他还没开始赚钱就被踢出去了,那他为什么要干?
他给NBA打工吗?
他林浩然什么时候给人打过工?
奥布莱恩被婉拒之后,没有再多说什么。
他知道林浩然的性格,这种人说一不二,决定了的事情不会轻易改变。
他只能回去再和那些球队老板商量,看看有没有办法说服他们接受林浩然的条件。
如果不能,那这笔交易就只能搁置。
以NBA联盟如今的情况,能坚持多久谁也不知道。
如果真的有球队坚持不下去宣布破产,连锁反应之下,整个NBA联盟都有破产的风险。
所以,奥布莱恩的压力比任何人都大。
他不是在为林浩然说话,他是在为自己联盟的生存找出路。
那些大市场的球队老板可以悠哉游哉地反对,因为他们不愁吃不愁穿,NBA死了他们照样赚钱。
但那些小市场的球队不行,NBA死了他们就真的死了。
而一旦有几支小市场的球队宣布破产,整个联盟的信用体系就会崩塌,赞助商会跑路,电视台会解约,球迷会流失,剩下的球队也会被拖下水。
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正在发生的事情。
NBA已经有好几支球队在亏损边缘挣扎了,如果不是奥布莱恩在到处找钱撑着,早就出事了。
除了NBA联盟的事情之外,林浩然在纽约曼哈顿购买商业大厦的事情也有了进展。
他意向购买的曼哈顿45栋大楼,已经成交了23栋,其中已将物业管理权完整交接给环宇物业管理公司的已有16栋。
从花旗那边传来的进展来看,45栋大楼,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将会在2月份全部完成交割。
不过,由于产权并不是直接落入林浩然名下,而是落入环宇物业管理公司名下,这家新公司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那些卖家也不会相互交流说他们把大楼卖给了哪个买家,因此,这笔庞大的地产交易在纽约地产圈里几乎没有引起任何波澜。
那些卖家各自以为自己只是遇到了一个出手阔绰、办事爽快的买家,却不知道这个买家在同一条街上买了十几栋楼。
他们更不会知道,纽约楼市即将迎来大复苏,现在卖,等于卖在低谷。
视线回到拉斯维加斯的美高梅大酒店中。
最奢华的总统套间里,林浩然看着手中的这份资料,眉头却是紧皱起来。
这段时间,他已经把这个总统套间当做自己在拉斯维加斯的家了,反正这整栋大酒店都是自己的,确实可以说是住在自己家里,不用花钱,还住得舒服。
总统套间是面积足有五百多平方米的复式带阁楼套房,客厅、餐厅、书房、健身房、桑拿房、私人影院一应俱全,更是拥有私人电梯,站在落地窗前就能俯瞰整条拉斯维加斯大道的全景。
每天早上醒来,拉开窗帘,看到那些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巨型度假酒店建筑,林浩然都会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这座拉斯维加斯最大的度假酒店,完全是他的了。
不是订的,不是租的,是他真金白银买下来的。
但此刻,他的眉头却是紧皱的。
资料是他委托的那位法律顾问发过来的,一共三份。
这位花旗法律顾问在代表他进驻美高梅影业后,美高梅影业每一份合同签订,都需要经过他审核,然后汇报给林浩然。
原因很简单,怕他们在林浩然入主之后,对美高梅的IP、发展策略、电影拍摄等做手脚。
比如,如果把美高梅影业的优质IP卖掉,美高梅影业现任CEO按照以往的管理权而言,是有这个权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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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拿下美高梅影业之后,林浩然便做了这方面的防备。
这份防备,现在看来做对了。
法律顾问发来的第一份合同,是一份关于《绿野仙踪》IP授权的协议,授权对象是环球影业,授权内容是《绿野仙踪》的电影改编权,授权期限是十年,授权金额是一千万美元。
以一千万美元的价格,将《绿野仙踪》的电影改编权授权给环球影业,期限为十年。
林浩然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差点没把手中的咖啡杯摔了。
《绿野仙踪》是什么级别的IP?
是好莱坞黄金时代的象征,是全球观众心中的经典,是美高梅片库里最值钱的资产之一。
这样的IP,电影改编权只卖了一千美元,还一卖就是十年。
这不等于是把一座金矿以废铁的价格卖给别人了吗?
真当他是傻子吗?
他花超过十亿美元去将美高梅私有化,还缺这一千万美元?
林浩然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怒火,继续往下看。
合同还没有签名,因为遭到了花旗派驻的法律顾问以及财务的反对。
弗兰克·罗斯曼作为美高梅影业CEO兼董事长,确实有权力决定美高梅影业的发展走向。
但问题是,这份合同的条款明显不合理,价格明显偏低,授权期限明显偏长。
任何一个有经验的IP运营人员都能看出,这是一份对美高梅影业极为不利的合同。
弗兰克·罗斯曼不可能看不出来。
能够被柯克·克科里安任命为美高梅影业董事长兼CEO,说明弗兰克·罗斯曼肯定是有能力的。
可他的这种做法,却与他的能力完全不匹配。
他的做法太低智了!
或者说,他根本就是故意的?
最有可能的是,他被环球影业私下收买了,根本不用考虑什么未来职业前途,毕竟六大娱乐财团肯定已经为他兜底了。
而他这么做的目的是趁他还没彻底接管美高梅影业、对好莱坞不熟悉的情况下,把美高梅最值钱的IP贱卖给环球影业。
等私有化完成,林浩然想反悔也来不及了,因为合同已经签了,钱已经付了,法律效力已经产生了。
到时候他只能打官司,而打官司需要时间,需要精力,需要金钱。
环球影业有的是律师,他们不怕打官司,他们怕的是林浩然不打官司。
只要林浩然把时间和精力花在打官司上,就没空去经营美高梅影业,这正是他们想要的效果。
也得亏林浩然提前防备了,要不然真被那帮犹太团队得手了!
林浩然此刻都有些害怕。
如果他没有在第一时间委托花旗派驻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如果他没有要求每一份合同都要经过审核,这三份合同现在可能已经签完了。
到那时候,他想反悔也来不及了。
林浩然将第一份合同放在一边,拿起第二份。
第二份合同是关于《宾虚》的翻拍权授权,授权对象是派拉蒙影业,授权内容是《宾虚》的电影翻拍权,授权期限是十五年,授权金额是一千万美元。
一千万美元,十五年,把《宾虚》的电影翻拍权卖给派拉蒙。
《宾虚》是什么级别的IP?
是奥斯卡历史上获得奖项最多的电影之一,是全球观众心中的史诗经典,是美高梅片库里最值钱的资产之一。
这样的IP,电影翻拍权只卖了一千万美元,还一卖就是十五年。
林浩然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反而没有第一份合同那么愤怒了,因为他已经猜到了,这不可能是个案。
环球和派拉蒙一定是商量好的,这两大巨头一个抢《绿野仙踪》改编权,一个抢《宾虚》翻拍权,分工明确,配合默契。
他拿起第三份合同。
第三份合同是关于美高梅片库中两百部经典电影的电视播放权授权,授权对象是华纳旗下的电视台,授权期限是十年,授权金额是三千万美元。
三千万美元,十年,两百部经典电影的电视播放权。
平均一部电影1.5万美元一年。
这个价格,连市场价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除了这三份合同之外,还有一份由现任CEO弗兰克罗斯曼亲自写给林浩然的信。
信中的内容是向林浩然介绍这些片库转让能够给美高梅影业带来多少利润,有多划算,称这些片库能让美高梅影业回血,只是给个授权便能获得五千万美元的现金,从而在未来拥有更充足的资金去筹拍更多的电影。
同时,虽然将IP授权出去,但美高梅也同样可以拍摄,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对方试图说服林浩然同意这份方案,完全是将林浩然当作对好莱坞一窍不通的傻子对待。
殊不知,林浩然买美高梅,本身就是盯着美高梅的片库去的。
林浩然看完三份合同和弗兰克罗斯曼的信,将资料放在茶几上,靠在沙发背上,闭上了眼睛。
他的脑子里在快速思考着,弗兰克·罗斯曼不是能力问题,也不是态度问题,他是故意的。
他是在帮环球、华纳和派拉蒙抢劫美高梅的资产。
他推动的这三份合同,每一份都对美高梅极为不利,每一份都对华纳和派拉蒙、环球极为有利。
这不是一个职业经理人该做的事,这是一个叛徒该做的事。
一旦这些IP版权全都转让了,那么美高梅影业就真的成了一个空壳。
片库被搬空,IP被贱卖,剩下的只有一堆不值钱的资产和一个烂摊子。
到那时候,林浩然就算有再多的钱,也救不回这家公司了。
弗兰克·罗斯曼不是蠢,他是坏。
他是在帮那些鱿鱼人掏空美高梅,让林浩然接手的不过是一具空壳。
这已经不是职业操守的问题了,这是赤裸裸的背叛。
看样子,好莱坞六大巨头已经买通弗兰克·罗斯曼了。
好,真是好得很啊!
原本他早已有了找一位新执掌人接替对方位置的想法,如今这个想法更加确定了。
林浩然站起身,走到窗前,望着窗外那片沙漠。
他的眉头紧皱,显示出他内心的不平静。
弗兰克·罗斯曼的背叛,让他对好莱坞这个圈子的认知又深了一层。
那些人不仅在外部围堵他,还在内部安插钉子,试图从内部瓦解他对美高梅影业的控制。
如果不是他提前做了防备,现在美高梅最值钱的几个IP已经被贱卖出去了。
到那时候,他就算打赢了官司,也要花几年时间,而那些IP的黄金开发期早就过了。
他小看了好莱坞那帮鱿鱼财团。
那些人为了对付他,真是不择手段。
舆论战打不垮他,就改用离间计;
离间计不行,就直接收买他的人。
一环扣一环,一招接一招,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试图把他困死在好莱坞。
林浩然不得不承认,他小看了这些人。
他们在好莱坞经营了近百年,人脉、资源、手段都不是他这个外来者能比的。
他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呼风唤雨,可以在房地产市场上抄底套利,但在这个由人脉和关系编织成的圈子里,他就像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每一步都可能踩空。
不过,这些鱿鱼财团的人以为这样干,就能吓退他了?
简直是痴心妄想。
他在香江的时候,面对那些盘踞了一百几十年的老牌洋行财团,他没有退缩;
在华尔街的时候,面对那些掌控了全球金融命脉的巨头,他也没有退缩。
现在在好莱坞,他同样不会退缩。
那些人越是想要把他赶走,他就越是要留下来。
他不仅要留下来,还要把美高梅做成好莱坞最大的电影公司,没有之一。
他要让他们看到,一个外来者也能在这个圈子里站稳脚跟,一个华裔商人也能拍出好电影,一个“不懂电影”的人也能复兴一个百年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