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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所谓的再过不久,指的是说完的第二天吗?
    那确实不久,甚至可以说太快了。
    又一次被枪指着的二色申司平静地想——他现在很想打电话给某个在黑衣组织上过班的男人,跟他说天台的风很凉,让他闲着没事别上来,不然面前的黄毛女演员会失手给自己的脑袋开个洞。
    ——为什么事情会发展到这一地步呢?
    二色想不明白,这里也没有几个人能想明白,既然这样,那一切就都是时臣的错了——想必远坂时臣一定不知道吧,时隔多年,那可怕的黑锅又落在了他的背后,这次甚至跨了剧组。
    然而现在,二色只是不为所动地注视着面前这个家伙的双眼,他的长鬓发被天台下吹来的风吹起,扫过那人的脸颊。
    “你想杀我吗,味美思。”
    他如此说。
    …………
    聚餐的夜晚,吃完饭后,二色不顾松田父子的挽留,离开了。
    “真的不留下吗?”
    松田丈太郎一而再,再而三地确认着:“家里是有空房间的,睡衣和常服也有新的备了下来,当时买的时候也听了友惠的意见,买的是你常穿的牌子——这样也不留下来吗?”
    “不了。”
    二色道,他冷淡的反应真的会让人怀疑自己是不是被他讨厌了,松田阵平也还以为自己的老爸还没被二色接受。只有二色女士感觉很正常,但看着这对怀疑人生的父子,她还是笑了笑,也帮忙问了一句:
    “小申真的不留下来吗?”
    拥有了新昵称的二色头也不抬:“嗯。”
    “为什么呢?”
    “要去上课,”二色终于说出了他不留下来的真实原因,是的,上课,“今天晚上有一节大提琴课,明天上午还有一节马术课,我会直接住在神奈川。”
    “有这么多课吗?”
    松田丈太郎悬着的心稍微放了下来一点。他从二色家搬来东京时就一直在担心,二色申司会不会接受自己的存在。想不到他都快四十了,还因为自由恋爱关系会不会被对象家人接受而心惊胆战。
    “……”
    这个问题,二色就没有回答了。要成为韩国狂攻的人,就要经得起课外补习班的摧残——你不能问韩国狂攻给自己私底下安排了多少课程,就像你不能问他究竟掌握了多少技能,这都是秘密,你要知道秘密让狂攻变得更狂攻。
    二色穿好了鞋,站起来:“那我走了,妈妈,还有松田叔叔。”
    “路上小心!——”
    一直到二色的背影消失在街道尽头,松田丈太郎才反应过来:“他刚刚喊我什么?”
    二色女士耸了耸肩:
    “不知道噢。”
    于是松田丈太郎看向了旁边的臭儿子。在这个家里,地位逐渐变得十分低下的松田阵平为此感到疑惑,他嘴里塞着二色买回来的点心。松田丈太郎不知为何,觉得他那张和自己超像的脸欠揍极了:
    “你看我做什么?”
    ……更欠揍了。
    松田丈太郎深吸一口气,他不断地告诉自己这是亲儿子不能打,这是他亲生的不能打,旁边站着女朋友呢不能对孩子动手,但最终他还是忍不住了,给自己的儿子最爱吃的爱之肘击:
    “给我滚去洗碗!”
    也是久违地被山体滑坡般的父爱痛击了一下呢,松田警官。
    …………
    而这边的二色并不知晓松田家的父慈子孝大场面,他真的忙着去上课。
    大提琴课是他自己报的。
    想要成为受欢迎的男人,那么一定要沾点艺术。在众多西洋乐器中,身为狂攻就要选大的——比如说大提琴,比如说教堂管风琴,而这两者中,又首推大提琴。
    大提琴是一种非常装逼的乐器。
    拉大提琴的时候,别人会觉得你是一名艺术家,不懂音乐的人会觉得你很牛逼,懂音乐的人在听了你私底下练习成千上万遍的Kodaly第三乐章后也会觉得你很牛逼。
    背着大提琴走在街上,也经常会吸引别人的注意。
    艺术其实也是男人医美手段的一种。一个背着大提琴走路的男人,大家一定会先入为主地认为这是一个帅哥——这就是证据啊。
    大提琴课上完,在神奈川的酒店睡觉,第二天醒来后去上马术课。南韩极道老父送的小马很帅,但它太聪明,会趁二色不注意啃他留长的鬓发。
    “所以,要叫她什么呢?”
    马术老师问,他帮二色救下了那可怜的头发。棕色的坏马反而发起了脾气,去嚼了他的。
    二色沉思片刻,他想起来妈妈刚买的酒:“叫她味美思。”
    味美思转头,像是要舔二色的脸。
    马术老师笑起来,但他没笑太久,因为味美思把他的眼镜叼走了——近视眼的中年男人瞬间变成了柯学世界特产的豆豆眼,他发出了一声怪叫,企图从小马嘴里把眼镜夺回来。
    如果这时候,知道了晚上会发生的事,二色绝对不会给他的小马取这个名字。
    但可惜,他不知道。
    …………
    “你很聪明,”贝尔摩德如此说,她把二色困在了她自己和天台栏杆之间,现场的气氛有些焦灼,“——是有人告诉了你,我的身份吗?还是说,你看出来了?”
    一定要搞回忆杀这一套吗,作者?
    她用的是女式的袖珍手枪,二色的一只手就能将枪包裹。只是二色没这么做,他的背没有靠上脏兮兮的墙面,身上的黑色风衣让他看起来像是贝尔摩德的同类。
    “……你猜。”
    二色说,他扣住了贝尔摩德的手腕。
    …………
    只是走在街上,就遭遇了一场谋杀案。
    人民的脑袋从天而降时,二色还背着自己的大提琴袋朝着车站走去,下一秒,亲爱的人民碎片与他玩起了贴脸杀,圆圆的大叔脑袋在地上滚动着,沉重的身体砸在他前面的水泥地——惊得完好无损且活着的人民尖叫四起。
    当时,二色不应该抬头的。
    如果他不抬头,就不会看见凶手的脸;如果他没有看见凶手的脸,也就不会有后面生的那么多事端……不对,他真正不应该做的是走这一条路。
    但是他抬头了。
    那个有着银色长发的男人站在天台边上,低头,看着自己造成的局面。嘴里叼着的香烟正在燃烧,烟灰顺着重力掉了下来,还没掉到二色身上,就已经被风吹散了。
    黑色的长款风衣,那个标志性的帽子——
    任谁都能看出来吧,那家伙就是十章以前出现的、柯南世界著名大反派琴酒。
    二色看着他,世界的嘈杂似乎消失了。警察即将赶往现场,那个男人冲着二色露出一个可怖的笑脸后,从天台上消失了,似乎从来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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