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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人头落地,无非听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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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人头落地,无非听个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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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人头落地,无非听个响(第1/2页)
    一把烈日刀,沾满了鲜血。
    一个黑皮手中握着一把火刀,腰间另别着一把钢刀,他从来没有如此尽兴过,他看着面前临时结盟的八个选拔人,露出一丝屠夫的笑。
    他是一位散修,从山坳子走出来的普通人,也被叫作乡下人。
    他文化不多,但也知道一个道理,虎豹往往独行,牛羊才会成群。
    每个人身上,都挂了彩。
    黑皮名陈命,他伤最重,但却叫嚣的最凶:
    “畜牲们,爷爷我以前在村里是靠卖狗肉过活的,你们,惹错人了!”
    在陈命眼中,这八人与野狗无异。
    陈命用刀,只会简单的一招,朝人头砍去。
    他觉得这一招最好用,也最快活,反正一刀剁下去,包包有个人头落地便是。
    不是你死,就是老子亡。
    杀人嘛,又不是绣花,婆婆妈妈的刀法,他学不惯。
    八人都是名门子弟,他们怎能受得住这种侮辱,一个个前仆后继,而陈命手中提溜的人头也越来越多。
    为了面子冲上来,这些人是一个比一个快,但真要以命换命,却都在犹豫,犹豫的后果就是人头砸地。
    陈命吐了一口血沫,这般德行,倒是有点玷污了他新换的刀。
    他杀到最后,仅剩三人,落荒而逃。
    陈命没有去追,反而一下子瘫倒在地:
    “要是要再来上三只,估计小爷我就交代在这了。”
    他举起手中的烈日刀,看着它,感觉这玩意确实比腰上钢刀好用。
    这是他这么多年,走南闯北,全部身家租来的一把刀。
    至于他腰上钢刀么。
    是村里破庙山匪丢下的,陈命用它宰了欺他的恶霸,那是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活的像人。
    从那以后,一个少年,一把钢刀,就要过一辈子。
    新刀唯一一个缺点,就是砍下人头,只能听见一声响。
    陈命忽然笑了,似乎预料到了什么一般,只见这新刀刀身如镜,里面折射出一道人影。
    “等你很久了。”
    陈命翻身一刀,本想偷袭他的人被这一刀削去一只耳。
    陈命看着面前男人捂着耳朵痛叫的狼狈样子,戏谑道:
    “我以前在山坳子抓野狗时,年纪不大,八九条野狗要是一扑而上,估计能把我生吞个精光。”
    “可惜我手里有把钢刀,人惜命,畜牲,更是如此。”
    “但总有那么一两只狗,自作聪明,把其它同类的命不作数,等到最后的最后再扑上来,自己就能吃个痛快。”
    “哎,其实想想,畜牲和人,倒是真没什么区别。”
    陈命手中的火刀,在一刻,才真正显露凶光。
    他一刀砍向男人的狗头,刀悬在脖前,却被男人御气,用一面镜挡住:
    “这是我租来的宝物,能反弹你刀上火,活命的,只能是我!”
    男人嘶吼着,话虽如此,但他在等陈命脱手,他想逃,觉得这个黑皮,跟一般人,不太一样。
    烈日刀尖上的火顺着刀身,反烧到陈命握刀的手。
    可陈命的手即使被烧的隐见手骨,他脸上都没有任何表情:
    “这么多年,老子什么都放下过,面子,尊严,你能想到的,通通一切。”
    “可老子唯一没放下过的,就是手中的钢刀!”
    陈命一刀砍下,男人彻底人首分离。
    陈命又吐了一口血沫,从身上随意扯下一块布料,绑在手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十二章:人头落地,无非听个响(第2/2页)
    他一脚踢开男人的狗头:
    “吗的,刀不锋利马太瘦,以前钢刀钝,砍进人脖子的时候总是刺啦一声,人头落地又是一声。”
    “现在倒好,花了我省吃俭用的一万白银,就一声人头落地,听着不太过瘾。”
    陈命起身没走几步,却愣在原地,只见迎面一个女子,被人从背后一剑洞穿心脏。
    她脸上,还挂着笑。
    而刺杀女人的男人见到陈命时,眼中闪过一丝复杂。
    犹豫片刻,他拔剑,剑尖直指陈命。
    亲近之人见面,本应该欢天喜地,可现在,却落了个一人身亡,两人刀剑相向。
    武国元年,天公不爽,大旱三年,多地农田颗粒无收,有不少人,被迫背井离乡。
    北州偏远地,刘家村。
    为谋生计,迁徙了多户人家,其中三户人家,孩子索性丢在了北山废弃的山神庙里,也许是仅剩的良心作祟,他们的亲生父母觉得,山神庙或许还有一丝神庇,至少自己的孩子来世,能少受点苦难。
    三个孩子本该饿死庙中,可恰巧有一位北游的和尚,途径山神庙歇脚,看孩子实在可怜,逗留了三年,直到三人中最年长的孩子有生存能力后,他才离开了这座小山。
    和尚走后,六岁的陈命肩负起了三个人的生计,可他只是一个孩子,就连最基本的温饱,他都要无所不用其极:
    偷,抢,乞,骗,都是他惯用的伎俩,最难过的时候,他与山中野狗争食。
    可他,从来没吃饱过一顿。
    但另外两个孩子,形容倒是没有消瘦。
    历经战乱,天灾,六年的休养生息,人们的日子才好过起来。
    陈命小小的腰板挺了半年,村里有两户人家迟迟无子,见破庙里两个孩子实在可怜,带走了他们。
    最后,只剩下陈命一人。
    肚子勉强能饱,但今年山神庙的冬,好像比以往,冷了些。
    大年除夕,陈命从来没有过过年,他也不知道,像他这个年纪的孩子,是最热闹的时候。
    除夕夜,风雪交加。
    破庙里,陈命挑着火堆,庙中几片飞雪落到他手上,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冷夜,总是很漫长。
    就在他熬到昏昏欲睡时,山神庙庙门吱呀呀的被推开,两个红花袄的孩子小脸冻的通红,他们手上,拿着几个早已冻僵的肉包。
    陈命被扑门而入的风雪一惊,他下意识的提起钢刀,这把刀,从他被遗弃时,就在这里。
    据说是以前山匪留下的,现在是陈命活下去的本钱。
    可看见两个孩子,陈命手中钢刀滑落,眼中泪,止不住的流下。
    他骂道:
    “私自逃上山的?好日子过昏头了?”
    两个孩子只是把手中冻僵的肉包递到陈命身前:
    “大哥,这个,好吃。”
    陈命抹去一把眼泪,再也忍受不住,将两人抱在怀里,他拿起肉包,大口啃了起来,寒气入嘴,肉包压根嚼不动,但他却一口气吃了个干干净净:
    “好吃,这是大哥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山下,两户人家打着灯笼,挨家挨户去找丢了的孩子,找了一夜。
    但谁能想到,那般大雪,两个孩子会私自跑到山上?
    直到大年初一,陈命领着两个孩子到了人家门前,磕头认错:
    “姨,他们不懂事,下次不会了。”
    这一事,才算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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