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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今天这顿饭,必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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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今天这顿饭,必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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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够了!”
    张峰猛地一拍柜台,震得那玻璃展柜嗡嗡作响。
    “李红梅,你要是再多一句嘴,明天就去仓库搬货!顾客要什么你就拿什么,哪来那么多废话?”
    训斥完下属,张峰转过脸,脸上重新挂起那副公事公办的表情,从柜台下面的抽屉里抓出两把塑料杆的钢笔,扔在陈凡面前。
    “小同志,这种两毛五一支,这种三毛。虽然笔尖稍微硬点,但便宜,耐摔,适合学生用。”
    陈凡拿起那支灰扑扑的塑料笔,拔开笔盖在指尖转了一圈。
    做工粗糙,笔舌歪斜,这种货色,写不了几个字就会漏墨。
    他摇了摇头,随手将笔扔回那堆廉价货里。
    “看不上?”
    张峰挑了挑眉,心里对这个年轻人的评价又高了几分。
    这年头,能一眼看出好赖货的乡下人可不多。
    “给孩子读书用的,得要顺手的。太次的影响练字。”
    陈凡目光越过那些杂物,落在了李红梅身后那个上了锁的玻璃立柜上。
    “我想看看那个。”
    张峰顺着他的手指看去。
    那是英雄牌,616型,金尖,全钢笔杆。
    在这个年代,这就是身份的象征,别说学生,就是公社干部都不一定舍得用。
    “小伙子,那可是英雄牌,两块五一支,还要两张工业券。”
    张峰语气里带着试探。
    “拿来看看。”
    陈凡神色未变。
    张峰深深看了他一眼,从兜里掏出钥匙,打开立柜,小心翼翼地取出一个深红色的锦盒。
    盒盖打开,两支黑得发亮的钢笔静静地躺在丝绒衬布上,银色的笔帽在灯光下闪着冷冽的光芒。
    陈凡拿起一支,入手沉甸甸的,那种特有的金属质感让人心头一稳。
    他拧开笔帽,笔尖在指甲盖上轻轻划过,顺滑无比。
    前世今生,这都是好东西。
    “清芸,来试试。”
    他把笔递给还在发愣的妹妹。
    清芸颤巍巍地伸出手,却不敢接。
    “哥……这太贵了,那塑料的就能写……”
    陈凡直接把笔塞进她手里。
    “拿着。”
    “你是要去念书的。咱们老陈家虽然穷,但在读书这事上,绝不含糊。”
    清芸握着那支沉甸甸的钢笔,眼圈瞬间红了。
    她咬着牙,在那张用来试笔的草纸上,郑重其事地写下了“陈清芸”三个字。
    笔锋流畅,墨迹均匀。
    好笔。
    “就要这两支,再拿一瓶蓝黑墨水。”
    陈凡没有丝毫犹豫,从那叠毛票里又数出五元钱和几张皱巴巴的票据,连同刚才买水壶的钱,一起推了过去。
    李红梅彻底傻了眼。
    她眼睁睁看着那叠即使在城里人眼里也是一笔巨款的钱,落入了供销社的钱箱。
    ……
    回到知青院的时候,天色已经擦黑。
    把清芸打发去收拾新书包,陈凡独自一人蹲在灶房门口,听着里面柴火毕剥作响。
    他在心里默默盘算着。
    酥皮烧饼这一仗,打得漂亮。
    有了这门红火的生意做掩护,往后他从2017年倒腾回来的那些稀罕物资,就有了合理的来路。
    哪怕哪天家里突然多了几斤肉,多了几尺布,村里人也只会眼红他生意做得好,而不会怀疑这些东西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哥,吃饭了。”
    清芸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昏暗的煤油灯下,那张缺了一条腿的方桌上摆着今晚的伙食。
    一大盆煮得软烂的红薯南瓜,一碟自家腌的咸菜疙瘩,黑乎乎的,看着就让人反酸水。
    唯一的一点亮色,是三个剥了壳的鸭蛋,正冒着热气躺在碗里。
    陈凡拿起一个红薯,刚咬了一口,那种甜腻噎人的口感就让他眉头直皱。
    嘴里淡得没味儿,胃里更像是伸出了一只手,拼命地想要抓挠点油水。
    这具年轻力壮的身体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天天红薯南瓜,谁受得了?
    况且,如今兜里揣着刚赚来的十几块巨款,还在这啃红薯,这不符合他陈凡的性格。
    “哥,你怎么不吃?”
    清芸小心翼翼地把那个鸭蛋推到陈凡面前,自己却只捧着半块南瓜在啃。
    陈凡把手里的红薯往桌上一扔。
    “不吃了。”
    清芸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
    “啊?是不是没熟透?我去回回锅……”
    “不是。”
    陈凡站起身,一把拉住妹妹满是老茧的小手。
    “走,哥带你出去吃顿好的。”
    “去哪儿?”
    清芸被哥哥拽着往外走,脚下踉跄。
    “国营饭店。”
    这四个字一出,清芸死死扒住门框不肯撒手。
    “我不去!哥,那地方死贵死贵的,一碗面都要好几毛钱!而且……而且那是干部们吃饭的地方,咱们穿成这样,进去会被人笑话的!”
    刚才供销社李红梅的白眼还历历在目,小姑娘那刚刚建立起的一丁点自尊心,实在经不起第二次践踏。
    陈凡停下脚步,回头看着满脸惶恐的妹妹。
    月光下,小姑娘那件打着补丁的的确良衬衫显得格外单薄,缩着脖子的样子让人心疼。
    这就是穷怕了。
    穷不仅仅是缺衣少食,更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卑微,让人直不起腰,抬不起头。
    如果不把这根刺拔掉,哪怕以后家里有金山银山,清芸也永远是那个唯唯诺诺的小村姑。
    陈凡蹲下身,视线与妹妹齐平。
    “清芸,你听着。”
    “咱们不偷不抢,花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凭本事赚来的。国营饭店是开门做生意的,只要给钱给票,谁都能进。咱们去吃饭,那是看得起他们的大厨,谁敢笑话?”
    “今天这顿饭,必须吃。不仅要吃,还要大大方方地吃!”
    镇上的国营饭店里,人声鼎沸。
    昏黄的灯泡下,油烟味、烟草味混合着红烧肉的香气,勾得人馋虫直打滚。
    几张漆着红漆的大圆桌旁,坐满了穿着中山装、工装的体面人,推杯换盏,好不热闹。
    门口的光线一暗。
    两个衣着朴素、脚踩布鞋的身影出现在大堂门口。
    清芸的头几乎埋进了胸口,手心里全是冷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感觉那些目光像针一样扎在身上,每走一步都无比艰难。
    陈凡却像是没看见那些异样的眼神,神色坦然,腰背挺得笔直。
    他紧紧抓着妹妹的手,掌心的温度源源不断地传递过去,带着一股令人安心的力量。
    大堂里没有空桌,只有角落里一张刚吃完还没来得及收拾的方桌,上面堆满了残羹冷炙,油渍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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